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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5-06-05 19:02:00   来源:    点击:

各院、工作部、处(室、中心):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5)14号),希望广大师生积极踊跃参加。

请各参加人员于2015年7月6日前将参赛报名表及作品交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88751289

电子邮箱:yangjun@xaiu.edu.cn

中共西安外事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6月5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 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法•崇廉•明德——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

承办单位:东北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和中国大学生在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廉政专委会)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活动步骤

(一)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

1.初评。初评由各高校参照活动规则自行组织。作者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上传作品报名并生成作品编号,填写报名表(附件1)后交所在高校。各高校(含教育部直属高校)于7月10日前向所 在省(区、市)教育部门报送复评作品及报名表。各高校每个大类限报2项。

2.复评。复评由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参照活动规则组织实施。各地于8月20日前,按照作品报送要求(附件2)分省分类集中报送至相关承办单位,报送时需标注“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字样,并同时报送报名表。各地每个大类限报作品10项。

3.终评。终评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9月中下旬将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参考因素。按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项,并结合各地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 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4.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优秀作品网络巡展。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对本届高校廉政文化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宣传。

(二)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

1.活动宣传与廉洁知识教育。6月—8月。在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专题页面,宣传普及廉洁知识。

2.在线知识问答。9月—10月。参与者通过专题页面在线报名并参与知识问答活动,综合考虑答题正确率和完成时间等,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五、活动平台

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

六、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思政司:丁恒星,010—66096689;许敏敏,010—66097682。

中国大学生在线:李蓓蕾,010—58556801。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活动展开,确保取得实效。

2.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推动活动形成声势。

3. 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各地各高校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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