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安排,图书馆本着更好地为毕业生服务的宗旨,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毕业生图书清还手续规定如下:
1.应届毕业生名下所有超期欠款全部赦免;
2.单册图书丢失需按原书价赔偿;
3.丢失图书为套书中的一册或多册,且套书内容连贯,需按全套书原价赔偿;如果内容不连贯,需按全套书单册平均书价赔偿。
图书馆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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