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什么意义?
第一,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第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
第三,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首先,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其次,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最后,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述、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身为新时代朝气蓬勃的中国青年,祖国的安全交由我们手上。我们既是祖国发展的建设者,也是祖国安全的护卫者,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我们义不容辞!